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昆区崇贞蔬菜店;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五四市场1-20号;样品名称:芹菜、姜;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昆区崇贞蔬菜店;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五四市场1-20号;样品名称:芹菜、姜;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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