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关怀版
  • 微信
    二维码.jpg
  • 登录/注册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39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昆区苏爱平蔬菜店;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甲尔坝农贸市场XT017、020、021号摊位;样品名称:姜;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


相关文档: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