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关怀版
  • 微信
    二维码.jpg
  • 登录/注册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09:07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包头市鹿城饭店莫尼路店;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族东路与莫尼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宝格特生态园东院;样品名称:花盘、凉菜盘(直径23cm);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相关文档: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