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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10:01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被抽样单位:昆都仑区小叶栗子干果店

抽样单编号:DBJ25150200184230642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街道友谊蔬菜批发市场板房类5号

样品名称:炒葵花瓜子

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元。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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