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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5年第二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6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5年第二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下达时间 处罚措施
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孟繁英 2024年1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于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5、6#机组(即余压余气节能减排CCPP发电项目)未完成环保设施验收工作,即调试运行,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包环罚(150203)〔2025〕2号 2025.3.24 罚款叁拾五万元整
2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孟繁英 2024年1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于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数据显示5#CCPP排放口2024年10月28日二氧化硫日均值超标。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包环罚(150203)〔2025〕3号 2025.2.27 罚款贰拾万元整
3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孟繁英 2024年1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于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施,监测数据显示6#CCPP排放口2024年10月28日二氧化硫日均值超标。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常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包环罚(150203)〔2025〕4号 2025.2.27 罚款贰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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