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30 12:52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按照政府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全政府信息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推进中心工作、改进行风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公开途径和重点任务,将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法制科联系(地址:青山区富强路45号昆区生态环境分局504办公室,联系人:娄菊霞,电话:519616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的愈发关注。昆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范围还需继续拓展,内容还需继续细化。针对这些问题,分局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加强主动宣传。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尤其是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发布后,要及时跟进,做好政策解读,为公众释疑解惑。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等,着力实现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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