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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武装、意识形态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昆都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指导各街镇、嘎查村(社区)开展工作。
(二)负责建设“六大平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 “文明实践在行动”工作。
(三)负责组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建设“8+N”志愿服务队伍,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
(四)负责建好网上网下群众需求收集平台,做好所、站上报需求问题汇总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培育特色活动和品牌项目。
(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实践基本常识、志愿服务专业技能“三位一体”培训,推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七)负责孵化培育本地志愿服务组织,推进志愿服务公益组织一体化管理。
(八)负责建立志愿者激励嘉许制度,完善保障措施,推进“文明团结超市”建设。
(九)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昆都仑区重大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开展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培训。
(十)协助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参与对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
(十一)承担搭建“学习强国”昆都仑区学习平台组织框架、稿件报送、学习情况统计等相关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党员干部在职理论学习教育。
(十三)承担中共包头市昆都仑区委员会宣传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日常运转和对外联络、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群、政务、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志愿服务室。负责昆都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指导各街镇、嘎查村(社区)开展工作;负责做好网上网下群众需求收集汇总;负责组织开展常态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培育特色活动和品牌项目;推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激励嘉许制度,完善保障措施,推进“文明团结超市”建设。对全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进行考核。
(三)理论宣讲与研究室。负责组织开展党中央和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重要会议精神等主题宣讲活动;组织集体备课会和撰写宣讲提纲;组建宣讲人才库和组织实施宣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协助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开展理论和现实问题调查研究。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9号昆区政府1号楼61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2-2836613
负责人: 刘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