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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9 14:25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5048   [字体: ]  打印保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文件精神,包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秋季昆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类型、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类型: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人员范围

  1.具有昆区户籍或在昆区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社会人员及各级各类往届毕业生。

  二、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和转专业认定的申请者参加)---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2.报名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者,请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登录。申请者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提交申请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5.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注意事项

  (1)具有昆区户籍,或在昆区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工作单位保存的,确认时出具本单位编制证明或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证明)人员均可在昆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昆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昆区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凡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昆区市民大厅四号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西南角,乘坐55路、21路公交车到昆区市民大厅)。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在 "资料下载" 栏目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3)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者,除提供毕业证书外,还要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8)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同底2寸照片两张(裁剪整齐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特别说明:所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上述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院校毕业和学历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学科不符的申请者参加)

  所有在确认后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11月20日以后关注昆区政府网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发放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均合格者请于2019年1月8日到昆区市民大厅四号楼综合窗口,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补发换发证书。凡证书发放单位是昆区教育局,且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自行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下载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蓝底照片两张,于11月19-20日期间交至昆区教育局A座609房间进行补发换发证书,过期不候。

  三、政策要求

  (一)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9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2017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年底。2019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

   昆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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