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
黄河工程管理局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公路收费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黄河工程管理局三盛公水利枢纽桥站点车辆通行费予以清理。自2020年7月30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全区收费公路收费站点的批复》(内政字〔2004〕345号)中保留“三盛公水利枢纽桥收费站点及其收费”的相关事项停止执行。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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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黄河工程管理局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