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信访举报23782件,处置问题线索14943件,立案4292件,党纪政务处分3587人,组织处理3390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7.76亿元……这是中共包头市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交出的硬核成绩单。
这份成绩单,表明了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守正创新、忠诚履职,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坚定决心;彰显了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充分发挥监督保证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守护包头市政治生态海晏河清的历史担当。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注重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30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1560人次,第二种形态2824人次,第三种形态521人次,第四种形态397人次,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4%。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机制,为5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着力完善反馈函询采信机制,使干部放下包袱,轻松上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采取留置措施253人,移送司法机关166人,追回外逃人员7人。把以案促改理念贯穿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全过程,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中,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五年来,市县两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6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04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25起,下达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262份,推动整改问题809个,建章立制1181项。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53名干部投案自首,11人主动说明问题。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提高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强化机制制度保障,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围绕规范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流程,出台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处置备案、督查督办、内部审理等制度39项,助推高质高效开展案件查办。建立健全问题和线索“双轨制”运行、“模块化”核查、“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成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办案基地,加快打造“智慧办案基地”。自主开发大数据查询、分析研判、作战指挥等功能,推动大数据与审查调查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信访视频举报平台,围绕线索管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等建成案件监督管理、问题线索督办、审查调查数据查询等9个系统。把安全理念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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