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档案局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90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包府办发〔2016〕156号)、《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昆政办发〔2016〕6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纵横联动协调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当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不规范、不公平、不公正的行政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依据和抽查结果。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随机抽查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并公布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档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以外,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列事项进行随机检查。随机抽查要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和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随机抽查为每年一次,抽查比例为3%至5%。对投诉举报多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并积极探索开展部门间联合抽查,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将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的监管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抽查结果的共享共用。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需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
(二)严格落实责任
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加强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昆区市场主体名录库
3、昆区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昆区档案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