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加快推进工业固废
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通知(摘要)
包府办发〔2018〕115号
支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制定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政策实施细则。新科技研发形成成果转化,并已投资建成的项目,给予技术研发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奖励,资金从科技专项中列支;对新、改、扩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补贴,资金从环境污染治理专项中列支。同时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绿色信贷,制定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对投资规模较大,符合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特色示范基地等建设条件的项目,给予12个月的贷款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