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农牧局遴选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文件要求,我区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将在全区遴选一批规范化、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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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文件要求,我区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将在全区遴选一批规范化、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标准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为农业生产提供耕、种、防、收等产中环节以及产前、产后环节服务的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并且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3、服务主体需在农业机械上安装北斗远程监测终端设备。监测数据作为作业面积核实、补助资金兑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4、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以服务小农户为主。
二、遴选程序
1、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采用自愿申报与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昆区农牧局组织人员会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对服务主体所在地进行现场资质审查和服务能力核查,确定遴选结果,并在政府、农牧局网站、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遴选要求
1、服务主体与所有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所涉及的耕地必须在昆都仑区范围内。
2、服务主体要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3、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要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面积为2000亩,包括耕、种、防、收等全环节服务。
5、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
6、申报地点:昆区农牧局农牧业统筹经营推广中心(昆区政府4号楼332室)
联系人:韩志强;联系电话:0472-2837020
附件:昆都仑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docx
昆区农牧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