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详细
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8.18”刘存福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18-11-20 09:32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4162
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8.18"
刘存福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8月18日上午11时20分,我局接到昆都仑区公安分局电话通报:2018年8月18日上午午9时30分,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地下一层机房内发生一起1名工人触电死亡的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成了由昆区安监局、昆区公安分局、昆区总工会、昆区监察委组成的 "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8.18’刘存福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3名安全专家参与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报告。调查组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取证。现将本起事故的调查结果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名称: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梁跃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MAOMXGU954
4、企业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 册 资 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6、经 营 范 围:健身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等
7、营 业 期 限:2016年04月18日至2036年04月17日
8、企 业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北大街10号新星壹品小区翠庭1-107号
二、事故发生时间:2018年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地下一层机房内
四、事 故 性 质:一般责任事故
五、事 故 类 别:触电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姓 名 性别 籍 贯 年龄 工种/职务 工龄 文化程度 伤害程度
刘存福 包头 59 保洁工 2年 不详 死亡
七、直接经济损失:预计壹佰万元
八、事故经过:
2018年8月18上午9时30分许,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正常营业中,员工董朝辉被正在健身的会员告知说更衣室跑水了,他就去找保洁工人刘存福(包头市福万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协议派工),但是没找到。然后他又去找游泳教练刘河山让他去找刘存福,大约5分钟后刘河山从地下一层机房跑出来说刘存福出事了,让他一起去救,他俩马上到了地下一层机房内就看见刘存福头东脚西倒在机房地上的积水里,目测水深5厘米。刘河山马上让董朝辉打了 "120" 急救电话,自己用木刷子把刘存福推到过道无水的位置上,同时让董朝辉切断电源,随后刘河山又把刘存福拖到机房门口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措施。之后 "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将刘存福拉到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九、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询问,对收集到的各种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后认定:
1、直接原因:
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地下一层机房内未按规定在电器设备上安装漏电保护设施,风机外壳漏电后电流通过风机支架传导在地上的积水中致使正在干保洁工作的刘存福触电死亡。
2、间接原因:
(1)、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管理不善,未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地下一层机房内通风机绝缘损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制度落实不严导致事故发生。
(2)、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地下一层机房内风机支架未等电位联结,风机设备外壳漏电时支架电位较高,没有接地降低电位形成危险电压导致事故发生。
十、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对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后认定: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触电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梁跃明  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负责人未严格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第(五)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第(一)项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经查梁跃明2017年度总收入为人民币60000元,建议对梁跃明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
2、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之规定,建议对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                                                           
3、在本起事故中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十二、防范措施:
1、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查找存在的隐患和不足并整改落实。
2、包头市威吉斯体育健身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抓落实,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组
2018年10月23日
另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