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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14:40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被抽样单位: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林荫店

抽样单编号:XBJ25150203173710258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林荫南路与新光道交叉路口东北角友谊18街坊付44栋-2底店

样品名称:以博粉条加工店(拉皮卷)

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免予处罚,决定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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